货币账户管理,即管理货币不分账户,账户不分货币。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收银员,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托管业务。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托管业务;另一方面,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、费用、债权、债务账户的审计、会计档案保管和登记。建立货币账户管理制度,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服务、相互监督,减少出现差错和腐败的可能性。因为,如果一个人既管钱又管账,那么他犯错误和腐败的可能性就更大,成功的可能性也更大。
一般来说,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几率很小,除非两个人有意识地合作实施诈骗,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实施诈骗的几率和成功的可能性都大大降低。当然,不管什么账户负责理财,并不意味着出纳管不了任何账户。出纳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,还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,会计登记现金总帐;有的单位,出纳登记现金帐户(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),出纳准备现金日报表。但是,根据会计法的规定,出纳不得兼管审计、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户的登记工作。